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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介第十一批长沙市“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

来源:长沙社区大学 发布时间:2024-03-25 作者:长沙社区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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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市)社区学院:

为向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终身学习资源和学习机会,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我市决定开展第十一批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工作,现将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依法依规开展的终身学习项目,其实施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中无不良记录。面向社会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在学习型城市建设、学习型组织建设、数字化赋能终身学习、乡村振兴、智慧助老、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项目,已经形成品牌并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往年已获得相关荣誉称号的项目不再推介

二、评选条件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充分体现党的二十大精神,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具有引领作用。

符合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创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场景,积极响应学习者数字化学习需求,能满足当地群众阅读需求,在助力学习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有引领作用。

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能够在终身学习领域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具体的项目名称、活动内容与形式、具体措施与保障,取得的成效与影响等。不以单位或院校名称上报。

具有稳定性和保障性,活动组织有计划,开展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场所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队伍或志愿者队伍。

具有持续性和示范性,能够长期稳定运行,为学习者提供持续的学习支持和服务。应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能够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推广和应用,满足学习者需求,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坚持终身学习,推动更多的群众在参与终身学习活动中真正享受到学习带来的快乐和积极作用。学习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有关要求。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应不少于两年。参与学习人数每年不少于1000人次(线下)或3000人次(线上)。

三、推介方式及材料报送

(一)推介方式及时间。由各区县(市)社区学院组织初评,推选出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并于327日前报送文字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和照片、视频材料。

(二)推介名额。全市计划推介10个,各区县(市)社区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推介1个以上。

(三)材料报送

1.“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登记表》,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公章,各一式2份。

2.近年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1500字左右)和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电子版,3-5张,不低于1MB)。

3.视频资料重点介绍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典型案例技术要求:MP4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视频时间4-5分钟。片头10秒,片尾5秒,视频不能带有台标、logo等标识)。

4.报送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开铺路1021号长沙开放大学社区教育学院;报送邮箱:535814772@qq.com联系人:蒋新扬联系电话:0731-82684078

(四)评选程序。

1.成立评审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在网上公示评选结果;

3.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推介名单。

 

附件1:“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docx


附件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登记表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推介登记表.docx


                          

                              长沙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二十五


初审丨王靓

复审丨蒋新扬

终审丨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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