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七部门 发布时间:2024-12-31 作者: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七部门
收藏教基厅函 〔2024〕 29 号
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
《家校社协同育人 “教联体 ”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省 、 自 治 区 、 直辖市教育厅 (教委)、 党委宣传部 、 网信办 、 科技厅 (局)、 公安厅 (局)、 民政厅 (局)、 住房城乡建设厅 (委 、 管委 、 局)、 文化和旅游厅 (局)、 卫生健康委 、 市场监管 局 (厅 、 委)、 文物局 、 消防救援总队 、 妇儿工委办公室 、 团委 、 妇联 、 关工委 、科协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 党委宣传部 、 网信办 、科技局 、公安局 、 民政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化体 育广电和旅游局 、 卫生健康委 、 市场监管局 、 文物局 、 妇儿工委 办公室 、 团委 、妇联 、 关工委 、科协:
现将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制定的 《家校社协同育人 “教联 体 ” 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 , 请结合实际 , 认真贯彻执行 。
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 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华人民 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要求,督促《教育部等 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 基〔2022〕7 号)落实落地,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家校社 协同育人 “教联体”,打通学校、家庭、社会育人资源,促 进家校社三方协同发力、同向同行,有效破解影响学生身心 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 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教联体 ”是以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目标、以学校 为圆心、 以区域为主体、以资源为纽带,促进家校社有效协 同的一种工作方式。其内涵是整合与学生健康成长、安全管 护等育人责任有关的各类主体,包括政府、相关部门、学校、 街道社区、家庭、社会资源单位等,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建 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有针对性地推动解决学生成长中的突 出问题,搭建常态化育人平台和活动载体,为学生参与文化 学习、体育锻炼、艺术活动、劳动教育、科学教育、社会实 践、课后服务等提供全方位条件保障。
推动各地全面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 ,确保政 府统筹、部门协作、 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 氛围更加浓厚。力争到 2025 年,50%的县建立“教联体”, 到 2027 年所有县全面建立“教联体”。
二、 “教联体”各主体的职责任务
(一)政府
推动地方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家校社协同育人 工作统筹领导,指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 构,调动各类社会育人资源,为学校教育教学、家庭教育指 导服务、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相关部门
1.教育部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协同育人工作,在 政府的支持下与有关部门、社会资源单位协调联动,引导学 校发挥主导作用和专业指导优势,强化与家庭、社会沟通协 作,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2.宣传部门:指导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 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营 造育人良好氛围。
3.公安部门:加强警校协同,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护校安 园、学生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等专项工作, 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治理,支持学校开展安全教育、 推行“校家警护学模式”、配备法治副校长、应急疏散演练 等工作。
4.网信部门:开展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清理网络违法违规信息,督促网站平台履行社会责任,净化 青少年网络环境。
5.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儿童青少年健康服 务,支持医务人员担任中小学校健康副校长。配合教育部门 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 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普及健康素养“66 条”。
6.民政部门:加强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 关心关爱。
7.文化和旅游部门、文物部门: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 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等开展实践育人活动,推动建立 院(馆) 校协作机制,为学生观演观展提供便利条件。引导 社会创作寓教于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儿童文艺 作品,推动优秀作品的普及推广。
8.科技部门、科协:统筹各类科普教育阵地和资源,支 持学校开展科学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精神,提高科学素养。
9.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学校校舍、场 馆建筑定期安全体检制度,在标准、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
10.消防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1.市场监管部门:对学校周边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进行 监督检查。
12.妇联组织: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宣传普 及家庭教育知识, 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13.共青团组织: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属地街 道、社区团队组织的联动,发挥团、队组织在思想政治引领、 服务凝聚青少年中的重要作用。
14.关工委组织:发挥“五老”作用,参与思想政治教育、 法治宣传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
(三)学校
1.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学校工 作计划,将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与绩效纳入教师考评体系。
2.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 委员会, 落实家长会、家访、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 度,密切与家长沟通联系,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 践活动。
3.听取家长、社会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教育教 学和学校管理。
4.建立相对稳定的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社会实践教育 基地和资源目录清单,联合开发思政教育、社会实践、劳动 教育等项目。
5.整合社会资源,丰富学校课堂和课后服务内容,满足 学生多样化需求。
6. 学校文体场馆、图书馆等在周末、节假日期间有序面 向社区、家长及学生开放。组织教师为社区开展公益性家庭 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
(四)家庭
1.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 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2.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 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 关系,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3.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子女良好思想品德、 行为习惯和健康身心。掌握正确家庭教育方法, 多陪伴多关 爱,多引导多鼓励,多提醒多帮助,构建和谐亲子关系。
4. 主动协同学校教育,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 导和家校互动活动,主动参与家长委员会开展的有关工作。
5. 带领或支持子女开展体育锻炼、家务劳动、户外活动 和参观游览,引导子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五)街道社区
1.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加 强资源、经费、场地、设施等条件保障。
2.利用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3.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形式多样、寓 教于乐的各类知识宣讲和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创造条件为 学生提供校外活动与锻炼空间、假期管护场所等。
(六)社会资源单位
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红色教育,结合场馆资源设计开发符合学生特点的课程和项 目,为学校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综合实践活动等提供条件保障。
2.体育场馆:为学校组织体育教学、学生开展体育锻炼 提供场地、设施设备、专业指导等方面支持。
3.文化场馆、博物馆、科技馆、科普基地、美术馆、文 艺院团、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消防救援站等校外活动场 所:设计开发内容丰富、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艺术和科普活 动、展览项目、剧(节)目、科学教育实践资源等,为学生 开通绿色通道和预约服务。
4.医疗卫生机构:针对行政区域内儿童青少年主要健康 问题,加强眼保健、心理保健、口腔保健等专科建设,提供 预防保健和诊疗服务。在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 学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健全协同机 制,共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并畅通预防转介干预 就医通道,及时转介、诊断、治疗。
5.周边高校:参与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利 用高校资源开展课后服务、科学教育等,开展学生心理健康 咨询服务,高校的体育场馆和图书馆等文体场馆有序向中小 学生开放。
6.周边企业、街道及相关社会资源单位等:参与学校课 程开发和课后服务,服务学生发展。
三、工作机制
1.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会同 相关部门将“教联体”建设列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推动协同育人工作,完善经费、人员、场地等方面 政策保障,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落实落地。
2.教育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和进度安排,与相关部门建立 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学校因地制宜建立“教联体”, 通过联责任、联资源、联空间,共同研究、推动破解学生成 长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3.各相关部门、社区街道、社会资源单位落实育人责任, 与学校建立工作对接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协同方式、责任 人和联系方式,围绕学生在校内外学习生活的时间轴和空间 场,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条件保障,凝聚“人人、事事、时 时、处处”育人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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