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是: 首页> 综合资讯
[兰州] 第二期终身学习立法及法律制度研究高级研修班在兰州举办

来源:享学网 发布时间:2014-09-01 作者: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 孟佳

收藏

  2014年8月18日至23日,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在甘肃省兰州市举办了第二期“终身学习立法及法律制度研究高级研修班”。本次研修班旨在推动全国各地终身教育立法进程,让更多城市尽快加入到终身教育立法的队伍中来,切实为我国国民的终身教育学习提供法律保障,推动终身教育发展。

  研修班聘请了中国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学会副理事长、秘书长,清华大学严继昌教授;台湾国立空中大学台中学习指导中心主任、公共行政学博士许立一教授;福建电大副校长沈光辉教授、太原电大黄东升教授和河北电大郑新建教授介绍了两岸四地终身教育立法情况、意义和实施状况,对四地的终身教育立法重点问题进行了比较分析。

  严继昌教授在讲授“终身教育法律法规建设与高校继续教育”中提到,我国在国家层面上还没有设立终身教育管理机构,也未出台《终身学习法》,只有个别省市有机构和立法。2013年《关于加快推动终身教育立法进程》的提案被两会立案,教育部也对此提案进行了正式书面答复,起草了《终身学习法》立项报告,明确了总则、教育服务机构设立条件与职责、终身教育从业人员的资格与管理制度、政府职能机构的工作制度、法律责任等5个方面的主要内容,这说明了国内终身教育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许立一教授讲授了台湾地区制定终身学习法的宗旨、内涵和修法历程,并从终身学习机构、各级主管机构、社区大学、非正规教育和正规教育、乐龄学习、终身学习专业人员、多元学习管道、学习型组织等方面介绍了台湾地区终身学习法制的整体特色。

  黄东升教授讲解了《太原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制定过程,条款设计的创新性、本土性、操作性、承继性、借鉴性五大亮点;围绕扎实落实条例、开拓终身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方面,介绍了如何通过立法构建具有太原特色的终身学习文化,即完善四级社区教育机构、打造覆盖全市的城乡学习平台、打造两大活动品牌、进一步发挥三支队伍作用等。

  郑新建教授讲授了《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起草修改过程,分析了立法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介绍了条例出台的意义以及对终身教育事业发展的影响,并对条例进行了解读。他强调,该条例的制定奠定了河北电大乃至全省终身教育事业发展的法制基础,突出了本省开放大学的重要法律地位,为学校转型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为电大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了生机活力,对终身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沈光辉教授以福建省立法实践探索以及四地立法比较为例,讲授了我国终身教育立法的主要问题与未来趋向。他详细介绍了福建省立法的实践与成效,指出我国当前终身教育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政策文件多、法律法规少,相关法规多、直接立法少,现有终身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等。他通过对两岸四地终身教育立法重点问题的比较分析,提出我国终身教育立法应注重5个突出,即突出公民受教育权保障、突出以“终身学习”为规制对象、突出各类资源整合、突出立法规制重点(借鉴台湾经验)、突出制度与措施保障。

  经过研讨,与会专家和代表一致认为,地方终身教育立法,可以使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明确自身在终身教育实施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责权利关系,有助于构建适合地方特点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地方终身教育的发展,与国家发展终身教育的总目标协调一致。

  研修班期间,代表考察了国家开放大学甘肃分部,甘肃电大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彦荣向各位专家及参会代表介绍了甘肃开展社区教育的情况。

  来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国家开放大学实验中心、实验基地,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的50余位代表参加了学习研讨。
 


上一篇:[嘉兴] 2014年嘉兴市社区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班开班
下一篇:[上海] 中成协社区教育专业委员会陈乃林理事长来长宁区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