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沙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10-12-16 作者:王丽明转载
收藏关于开展2010年度
“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村)”、
“学习型家庭”和“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政府,各市直部门: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教育强市、创业富民”战略,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倡导先进的学习理念,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有力推动了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的建设。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村)、学习型家庭以及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2010年度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村)、学习型家庭以及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由长沙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长沙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表彰。
具体评选工作由以下部门负责:
1、学习型机关评审由长沙市市直机关工委负责;
2、学习型企业评审由长沙市国资委负责;
3、学习型社区(村)评审由长沙市文明办负责;
4、学习型家庭评审由长沙市教育局负责;
5、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评审由长沙社区大学负责。
二、表彰名额
表彰长沙市学习型机关10个、学习型企业10个、学习型社区(村)10个、学习型家庭100户、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20名。
三、评选范围和评选办法
(一)学习型机关
1、评选范围:市直机关各部办委局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条件
(1)单位对学习型机关建设高度重视。制定了实施意见,列入了工作议程,建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研究会并采取了相应措施;职责明确,工作扎实,经费有保障;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创建活动,规定的学习任务完成比较好;
(2)创建工作组织严密。既有创建学习型机关的总体规划,又制订了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处室、学习型干部创建活动目标要求、具体计划、实际举措;创建计划执行、落实比较好;
(3)能不断创新学习载体,采取举办形势报告会、专题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和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学习论坛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认真抓好政治理论、科学文化、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学习;积极安排本单位干部参加市级机关组织的各类培训,完成计划好;支持干部参加在职学习、培训和学历教育,本单位干部队伍整体知识结构、能力素质有明显改善和提高;
(4)形成了人人热爱学习的浓厚氛围。个人学习做到“四有”:有学习计划,有阅读书目,有学习笔记,有学习成果。
(二)学习型企业
1、评选范围:全市所有企业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条件
(1)在广大职工中普及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了团队学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的制度和氛围,组织内各种学习型团队(班组、科室)普遍建立,并取得一定实效;
(2)有创建学习型组织的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和实施办法,有健全的组织领导体系,有明确的各类人才培养目标和任务,能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各类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和职工培训任务,教育培训工作在本行业同类组织中保持先进;
(3)维护职工学习权利,为职工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提供平等机会和保障措施,企业投入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高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5%;
(4)领导成为学习的带头人,组织内有形与无形的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建立了终身学习和学以致用的激励机制;
(5)职工的学习热情、学习成果得到充分肯定和尊重,形成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以学习推动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的局面,实现了学习成果与工作成就的共享与互动,推动了组织的持续发展;
(6)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文明程度、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得到不断提高,企业得到发展,社会、经济效益得到提高,组织的创新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
(三)学习型家庭
1、评选范围:全市所有家庭
2、评选条件
⑴家庭学习文化氛围深厚,用于学习的经济投入逐年有所增加;
⑵家庭学习有计划、有安排;家庭成员学习目标明确,有自己的成长目标、学习内容,有较强的学习自觉性;学习成果好,家长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子女荣获区级以上奖励;
⑶学习成为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成员能自觉地分散学习、共同学习,并经常进行学习交流及思想讨论;
⑷家庭和睦,邻里关系好,热爱社区,乐于助人;家庭能经常一起参加文体活动;
⑸家长能用正确的观念和科学的方法对子女进行教育,积极参与家长学校各项活动;
⑹家庭成员人均受教育年限超过本地区平均水平。
(四)学习型社区(村)
1、评选范围:全市城区所有社区均可参加评选,县(市)可推荐村参加评选。
2、评选条件
(1)社区(村)教育领导机构和各种培训制度健全;
(2)有社区(村)教育培训基地,有现代化教学设备设施;
(3)社区(村)图书数量不得少于1000册;
(4)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
(5)社区(村)教育资源对居民(村民)开放,有开展社区(村)教育活动的场地;
(6)建立学习型社区(村)教育网络,社区(村)教育档案健全;
(7)社区(村)内经常组织社区教育培训及社区文化体育活动;
(8)社区(村)教育覆盖率高,年度内社区(村)居民(村民)参加各类教育培训率达60%以上;
(9)社区(村)居民(居民)安居乐业,逐步实现居民(村民)工作的学习化、学习的生活化、工作的生活化和工作、学习、生活一体化;
(10)近三年曾荣获市级以上文明社区(村)称号。
(五)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
1、评选范围:全市所有从事社区教育工作的同志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条件
(1)热爱社区教育工作,切实履行社区教育的工作职责,爱岗敬业,勤于进取,很好地完成了自己所担负的社区教育工作任务。
(2)所在区域社区教育试点及推进工作成绩突出,成立了领导机构及培训机构,开展了社区教育培训,全年达10次以上,个人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能够经常深入社区,调查研究,了解居民学习需求,组织、动员、宣传工作深入细致,辖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亲和力、凝聚力明显增强,居民参与社区教育积极性高,终身学习氛围日趋浓厚。
(4)勇于探索,善于总结,能适应新的形势要求,结合社区工作实际,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工作特色鲜明、效果显著。
四、时间安排
1、部门推荐
各部门、各单位组织自下而上的推荐工作,
2、组织评审
各评审单位
3、会议表彰
长沙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于
五、奖励办法
获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由长沙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并颁发奖牌或证书。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参评,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各单位要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准确填写推荐表所列内容。事迹材料力求详实,体现特点。
3、各单位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不断激发广大民众的学习热情,推进全民终身教育理念的不断深化,为创建学习型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长沙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O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1:
长沙市学习型机关申报表
单位(公章): 时间:2010年 月 日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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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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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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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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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 |
(另页附后,字数约1500字) | |||
主管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评审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长沙市学习型企业申报表
单位(公章): 时间:2010年 月 日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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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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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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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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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 |
(另页附后,字数约1500字) | |||
主管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评审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长沙市学习型社区(村)申报表
单位(公章): 时间:2010年 月 日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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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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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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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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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 |
(另页附后,字数约1500字) | |||
主管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评审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长沙市学习型家庭申报表
单位(公章): 时间:2010年 月 日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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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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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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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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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 |
(另页附后,字数约1500字) | |||
主管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评审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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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5:
长沙市社区教育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单位(公章): 时间:2010年 月 日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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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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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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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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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 |
(另页附后,字数约1500字) | |||
主管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评审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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