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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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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社区教育特色课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作者:谢淼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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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导下,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把社区教育特色课程项目建设作为提高社区教育工作水平,促进社区教育深入发展,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区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工作目标

建立以特色课程项目建设促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激励机制,调动搞好社区教育的积极性;打造一批有特色的社区教育项目,培育新典型,形成社区教育创新经验和品牌;努力创建更多的社区教育示范性学校和示范性街镇。

三、实施原则

(一)实践性:特色课程项目建设重在实践,必须有操作层面的经验,不能只搞纯思辩的理论研究,但也要避免没有理论指导的盲目实践。实施中要坚持“理性思考——谋划——实践——理性经验”的基本过程。

(二)创新性:特色课程项目建设要坚持创新。项目规划要把握当今社会发展的理念,要结合本地区和本社区学校实际,解决问题和矛盾要有新思路、新招法。项目建设的成果,要富有时代性、个性、新颖性色彩。

(三)实效性:项目建设要做实,要有实际价值。所谓做实是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本着务实的态度做好每一个环节,反对重写轻做的不良作风;所谓有价值是指有益于社区居民素质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示范性:项目建设要有一定的推广意义,可操作、可借鉴、可灵活复制,能够在推进社区教育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具体要求

(一)构建社区教育体制。包括组织机构设置,管理职责和权限;各机构的功能、联系及协调运行机制;经费的保证和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等。

(二)建设社区教育队伍。包括配备社区教育工作专(兼)职管理者、教师、志愿者,并对该队伍实施有效管理、培训、评价等。

(三)制定社区教育实施的内容与途径。内容包括公民教育、文化素质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少年教育、家庭亲子教育、健康休闲教育等。实施途径构建包括课程设计,教材编写,有实效、有影响、有特色的常态化活动及数字化学习平台建设等。

五、组织实施

(一)项目立项

1、立项论证。各社区学校或社区学校分校结合本校实际,在年初确定特色课程项目,并进行项目策划和设计,写出项目实施方案。

2、申请立项。每年3月至4月进行项目立项;项目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天心区社区教育特色课程立项申请表》,向区社区学院提出立项申请(原则上每所社区学校需申报一个特色课程);区社区学院负责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一批区级重点项目。

(二)项目实施

1、项目建设。项目负责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履行项目立项书中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落实好实施方案,着手项目建设;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按要求进行整改。

2、项目指导。各街镇社区教育主管部门和负责人要肩负起项目监控和指导的责任,及时总结推广项目开展的经验,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保证各项目按计划、高质量的完成;实施教研员联点制度,对各项目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监控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提出整改方案,提供咨询服务,并进行跟踪指导。

(三)项目评审

1、申请验收。每年12月实行项目年度评审;项目负责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天心区社区教育特色课程管理评估细则》等要求向区社区学院提出项目评估验收申请,并填写《天心区社区教育特色课程评估验收申请表》,连同《总结报告》及项目开展的有关资料(方案、过程资料、教材、经验文章等)交区社区学院审定。

2、专家评审。区社区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组,依据《评估细则》进行项目评审;严格评估标准和程序,坚持评审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将评审结果送区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并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