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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享学网 发布时间:2013-06-13 作者:上海市教委终身教育处 庄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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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宏伟目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加强对广大社会成员特别是从业劳动者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是建立我国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实现人力资源强市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将上海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情况向大家作一介绍。

一、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思考

  问题:教育如何适应、满足市民对教育的需求,如何推进学习型社会的建设。

  2004年,由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教委、市文明办、市教科院等单位成立了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课题组,对上海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现状、问题、解决的方法进行了专题调研。课题组历时一年半,于2005年10月,形成了《上海建设学习型社会指导意见研究总报告》

  该《报告》对上海开展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目标、主要任务与基本途径、保障措施等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报告》提出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目标是:基本形成终身学习的社会共识。基本形成完善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多样的学习型组织框架。基本形成个人、社会和政府共同推进学习型社会发展的格局。

  《报告》提出上海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奠定学习型社会的基础;发展各类学习型组织,培育学习型社会的载体创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学习型社会的内容;从学习型社会的基础、载体、内容三方面,对学习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进行了分解。

  《报告》对制约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发展的几个问题,提出了六点针对性的建议:健全管理体制(建立协调机构、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推进制度创新(普通学校开放、弹性学习制度、个人学习账户)、加强资源整合(教育资源整合、社会资源整合)、利用科技进步(远程教育、远程图书)、创新投入机制(政府投入、落实职工教育经费、个人投入)、政策立法保障(立法、促进学习政策)、加大舆论宣传。

  至此,上海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基本思路已经形成。

  上海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思路是:坚持两个“结合”,即: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终身教育体系与国民教育体系相结合;提出了分阶段、分人群、按需求、按规律、有重点实施的推进路径;提出了发展社区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农村教育、老年教育等五种教育和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事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四种学习型组织的重点工作。

  历时5年,成效显著。

  领导体制得到了健全。成立了“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经市编办正式批准,在市教委内增设了一个终身教育处,具体承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法制建设顺利完成。2010年,完成了《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该条例在2011年1月5日获市人大通过。

  学习机制有所创新。上海开放大学挂牌,学分银行的建设工作已经启动。

  学习平台基本成型。上海已在社区内建有可为市民学习提供公共服务的三级办学网络,上海终身学习网也已正式开通,已有300多万人通过该网获得学习资源。

  经费渠道有了保障。市级层面经费从3000万元增加到近一个亿,区县的专项经费也从不落实到大部分区可达到人均2元,少部分区已超过人均10元。

  学习人数大幅度提高。五年内,在社区内到社区学校学习的人数翻一番;老年人到老年学校学习的人数翻一番;国资委系统职工参加培训人数从60%增加到68%市民在社会办学机构参加学习的人数增加30%。

  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到2010年底创建市级学习型机关300个、市级学习型社区80个、市级学习型企事业单位1000家、232万户家庭创建为“学习型家庭”。

  2010年后,我们已将工作重点放在为市民提供开放、灵活、方便的继续学习的平台,为市民灵活方便地接受教育、进行学习,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提出了“三个基本形成”的目标,即: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以开放性、灵活性、多样性为显著特点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能够充分汇聚各类资源的终身教育与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综合平台;基本形成既充满活力又运行有序的教育培训服务业高地。

二、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实践

  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明确的规定、没有现成的经验,许多工作需要我们去思考、去探索,要创造性的开展我们的工作。在实践中,我们注重了探索与突破:

  一是突破体制瓶颈,组建跨部门统筹协调领导机构

  建立“人人、时时、处处”的学习型社会框架不是一个部门可以独立承担的职责,应该在政府部门、社会各方间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学习型社会的建设。为此,上海建立了跨部门统筹协调领导机构。2006年成立“上海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2010年,在此基础上,组建“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市委分管副书记任委员会主任,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委员会副主任,20多位市委、市政府相关委办局负责人为委员会委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教委,市教委有一名分管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2007年由市编办正式批准,在市教委内增设了一个终身教育处,具体承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委员会成立后,通过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和议定事项落实制度等,形成共同支持终身教育事业发展的改革合力,对建立终身教育体系,搭建终身学习平台等工作进行宏观规划决策和统筹指导协,发挥全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行政职能和工作优势。

  二是突破机制瓶颈,加强学习型社会建设的保障措施

  为了保证继续教育工作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上海在工作机制上形成了三方面保障措施。一是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要点统筹规划。自2007年起,有关继续教育、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工作每年都列入市委、市政府的年度工作要点,同时,适时出台指导性文件,对阶段性工作提出目标、措施。二是纳入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重点加以推进。市教委每年将继续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2007年以来,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本市社区学院建设的指导意见》、《社区教育三级办学网络建设的工作方案》、《老年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文件,对全市继续教育工作进行了宏观指导。三是作为本市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加以落实。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多次讨论学习型社会建设方面的有关工作,如2011年4月,第三次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就专题讨论了学习型社会与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

  三是法制创新,颁布《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

  我国的宪法第46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也从建立国家终身教育体系方面分别规定了“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本单位职工的学习和培训提供条件和便利。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但是,对政府、企业、个人在终身教育中的责任和权利,如何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其保障措施是什么,国家尚未明确的规定。

  上海自2008年起着手开展终身教育立法,试图从法制的层面,为终身教育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动力。《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已于2011年1月正式颁布了,该《条例》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将上海已经形成的政策、经验制度化和固定化, “条例”确定了终身教育要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资源共享、促进学习”的工作方针;明确了推进终身教育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各部门的分工;明确了区县政府对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责任;明确了建立开放大学、建立学分银行的原则;明确了老年人、下岗人员、农民、私营企业的职工等参与学习的权利和提供教育的责任主体;明确了对经营性培训机构管理的办法;明确了从事此项工作教师的要求和业务进修、职务评聘等方面的规定。充分贯彻了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关于“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的要求,确保了上海继续教育工作、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四是突破学历继续教育间的壁垒,组建上海终身教育学分银行

  为了市民灵活方便的参与学习,构建各级各类成人和继续教育培训相互衔接融通的终身教育“立交桥”,上海建立了一个以学分认定、积累和转换为主要功能的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上海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的建立可取得四方面的成效:一是打破了高校间相对独立封闭的围墙。在学历继续教育中推行学分互认,为普通高校继续学院、自学考试、地区业余大学等搭建沟通的桥梁。目前,在上海的大部分高校,包括复旦、交大和同济等都参与学分互认联盟,现已制定了166门学历课程学分认定标准,学分银行的建立也促进了高校间合作。二是联通学历和非学历证书转换。通过对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各种非学历证书进行了梳理,在具有一定权威性、参与人数比较多的非学历证书中选择了541个非学历证书作为与学分互认沟通的对象,其中139张非学历证书的学分认定标准已建立,可在高校的继续教育学院中推行;三是加强并规范了非学历课程建设的标准。对现有的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的各类课程按照课程建设的规范进行了完善,已经有932门文化休闲类课程建立了学习成果认定标准,对市民参与社区教育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四是节约了学习者的学习时间和学习成本。学习者在学分银行所认定的学分,将在就读同类课程时获得免费免修的便利,使学生节省了重复学习同类课程的时间和学费负担,为学生学习更多知识提供了广阔的学习空间。

  五是突破社区缺乏学习场所的瓶颈,完善社区教育三级办学网络

  社区教育办学网络是指设在社区内的,为市民学习提供公共服务的教育机构。

  在区级层面设立了社区学院。2007年,由市教委组织开展了对社区学院建设的调研,在此基础上,下发了《关于推进本市社区学院建设的指导意见》, 2008年底,全市18个区都建立了社区学院。

  在街镇层面设立社区学校。2006年,社区学校已在本市所有街道、乡镇挂牌成立,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了实体化的要求,推出了社区学校和乡镇成人学校建设计划,这一计划列入《上海教育“十一五”规划》,由市政府批准执行。通过资源整合,依托乡镇成人学校、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资源,使全市的社区学校全覆盖。

  在居(村)委层面建立学习点。本市已有80%的居村委有学习点,即有场地、有人员、有一定的学习设施,能开展正常教学活动的场所。在此基础上,我们正在着手开展学习点的标准化建设。以此形成“教育进社区,学习到家门”的终身学习服务网络。

  社区教育三级网络的建设,改善了市民终身学习的环境方便了市民参与多层次、多内容、多形式的教育活动,做到“学者有其校,教育有渠道”。

  六是突破入学门槛,建设上海开放大学

  为了取消入学门槛,建立宽进严出的成人入学制度,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满足市民多样化的终身学习需求,整合各类成人继续教育资源,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上海开放大学。在教育部支持下,上海开放大学已2010年挂牌成立。目前,已开展了五方面的工作,一是管理体制创新,设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主任的校务委员会,完成学校章程、建设方案、内部架构、设置标准等制度安排。二是运行机制创新,上海开放大学以上海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为基础,以融通联合区县业余大学、企业职工大学、普通高校继续教育与网络教育学院、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资源为目标。三是制度创新,探索健全“宽进严出”学习制度,实行注册入学制度、完全学分修学和弹性学习年限制度。四是创新学科建设。成立了学科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具有开放教育特色的各类专业培养方案和实验、实训中心的建设规划。五是办学模式创新,整合各区县社区学院、业余大学、电大分校等继续教育资源,努力形成一个覆盖全市,面向所有市民的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终身教育开放服务体系。

三、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再思考

  上海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教育部的要求、与市民的需求,还有不小差距。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上海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所确定的目标,我们将在以后工作中重点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建立与人的终身学习、终身教育和终身发展相适应的教育新体制。使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理念在学校教育和全社会得到广泛确立。积极推进终身教育视野下的学校教育改革,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和能力逐步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要使全社会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人人学会终身学习,终身享有教育机会。

  健全管理协调体制,完善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发展终身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新机制。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为社会提供教育教学资源。促进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之间的衔接和融合,使现有学分银行的功能得到拓展和完善。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新闻媒体的社会教育职能。创新继续教育与培训制度,为受教育者提供终身学习的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

  发展多层次、高质量的教育培训。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学科、研究、设施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依托国家和市级研发中心、博士后创新基地等,推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联手组建继续教育基地。在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领域,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提高各类专业人员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建立广覆盖、多形式、更便捷的社会教育体系。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家庭教育、农村教育、老年教育和妇女教育,积极开展与市民社会生活、休闲娱乐、文化体育、医疗保健密切相关、灵活多样的各种教育活动,丰富个体的精神文化生活。

  上海将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在探索中前行,不断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到2020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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