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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社区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长沙市芙蓉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30 作者:长沙市芙蓉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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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6号)、《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市推动创业富民的决定》(长发〔2008〕24号)、《长沙市社区教育工作实施意见》(长办发〔2010〕29号),《芙蓉区创建湖南省教育强区实施方案》(芙办发〔2009〕15号)精神,不断提高社区居民整体素质,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现就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社区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社区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教育强区、推进二次创业、建设繁荣和谐精美新芙蓉”、“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和实现社区居民素质大提升的总体目标,积极开发和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活动,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倡导科学精神,弘扬社会正气,不断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和生活品质,增强城市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社区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

1、大众化。面向社区全体居民,适应广大群众需要,充分利用、拓展和开发社区现有教育资源,建立各级各类教育沟通衔接的有效机制和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

2、本土化。从实际情况出发,结合本区域的特点和优势,实事求是地确定社区教育发展的目标、重点、途径和方法,努力办出社区教育特色。

3、多样化。坚持百花齐放,鼓励社区教育在办学主体、对象、内容、形式、教学组织、教学方法和评估督导等方面大胆尝试和创新,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内容丰富、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

4、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把满足群众的不同学习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精心策划、实施和组织管理社区教育,使广大群众在接受社区教育的时候真正感受到人文关怀。

(三)社区教育工作的目标

建立健全适应社区建设和居民学习需求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教育培训模式,不断拓展社区教育范围,丰富社区教育资源,提升社区教育实效,努力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能满足社区居民精神文化需求的学习型社区,使芙蓉区成为“处处有学习场所、时时有学习机会、人人有学习愿望”的学习型城区。2010年,成立芙蓉区社区学院,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创建2-3所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全面启动社区教育工作。2011年-2012年,全区70%的街乡建立社区学校。到2015年,全区社区教育培训网络覆盖所有街乡,社区居民年培训率50%以上。到2020年,力争社区教育培训覆盖到全体居民,使社区教育成为广大居民自主学习、个性学习的重要平台,居民素质明显提升,全区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二、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健全社区教育培训网络。发挥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平台的优势,以芙蓉区教育科研中心为基础,加快建设芙蓉社区学院,使其成为全区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和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各乡镇农校、党员远程教育中心、街道市民学校或培训中心建立社区学校。逐步形成以芙蓉社区学院为龙头、街道(乡)社区学校为主体的社区教育培训网络。依托社区内普通中小学和各类职业院校、成人学校开展教育培训服务,开放体育活动场地、教学设施、图书资料等资源,使其成为开展社区教育的重要力量。发挥省会高等教育的人才优势,为社区居民接受各种类型的高层次教育提供智力支持。推进各级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体育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有组织、有计划地向社区开放,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为便利的学习场所。

(二)开展社区教育培训。广泛开展以成人教育为重点的不同类型人群的教育培训。面向社区全体居民,培训科学文化、职业技能、创造能力、思想道德、民主法制、环境保护、健康保健、体育健身、人口教育、家政服务、休闲娱乐等方面知识。不断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增强学习的趣味性、便利性、开放性、灵活性、自主性、及时性、终身性和有效性,多层次、多类型、多形式地搞好青少年群体、成人群体、老年人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的教育培训,构建全员性、全程性社区教育新格局。其中对青少年重点抓好文明礼仪教育、创新教育,对老年居民重点进行兴趣爱好、健康保健、家政休闲教育,对外来暂住人口重点进行社会公德、遵纪守法教育,对个体经营者重点抓好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教育,面向大学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就业能力培训,面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从2010年起面向全体社区居民开展以文明素质教育、科普知识教育、法制教育和计算机基础应用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活动。

(三)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根据社区内不同类型组织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学习型组织基本要求和标准。积极开展学习型单位、街道、居委会、家庭等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积极开展评估促进工作,使学习型组织占社区内各类组织的比例逐年提高。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市民网上读书评书活动、市民诗歌创作比赛等各类市民学习活动,逐步形成社区教育的品牌特色。

(四)创新社区教育管理平台。建立芙蓉终身教育学习网,使其成为市民社区教育的资源中心、政策信息传播中心和学习、交流的平台。实现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网络管理服务的互联互通,实现各级网络站点教育与学习资源的共享。建立社区居民网上学习档案库,建设网上交流展示和互动体验平台。鼓励街(乡)积极探索社区居民网上学习模式,营造自主学习、自由学习、快乐学习的终身学习氛围。

三、采取可行措施,保障社区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芙蓉区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将社区教育工作列入芙蓉区政府工作目标,纳入芙蓉区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市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和教育强区(县)的考核内容,并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促进社区教育工作健康发展。各街道(乡)要相应成立社区教育工作领导机构。

(二)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参加、社会力量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党委宣传部门、文明办负责社区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地方各级政府负责提供开展社区教育的基本条件。教育部门(社区学院)具体负责社区教育的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组织、人事、编制部门负责社区教育的编制管理及人才引进的政策支持。财政部门确保社区教育政策性经费到位。新闻部门要加强对社区教育的宣传,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应内容的培训指导,各街道(乡)及所属社区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社区教育的具体组织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主体的适应社区教育需要的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街道(乡)各社区教育机构均应安排适当专职人员,并根据实际需要聘请部分兼职人员,从事社区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内教师、专家、各行各业的工作人员、在校大学生的积极性,使之成为开展社区教育活动的重要力量。鼓励社区教育工作者参加各种业务进修培训,不断提高从事终身教育、社区教育工作的专业素质,使之成为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的骨干。

(四)加强经费保障。区政府根据每年社区学院(学校)建设需求,安排财政资金,支持社区学院(学校)建设,同时足额安排社区学院(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一定的教学业务专项经费,对办学成绩显著的社区学院(学校)给予专项奖励。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6号)精神,社区内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关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用于职工培训的规定,统筹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开展在职人员培训和职工教育基地建设及系统或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发挥社会各界投资办学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资助社区教育,鼓励家庭、个人增加教育和培训投入。

(五)加强检查评估。在全区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社区教育规划与计划落实情况、组织管理、培训基地与网络设施建设、实施与成效、保障措施、特色与创新等方面。督导评估工作采取由各街道(乡)申报、自查与专家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社区教育工作达到优秀的,区委、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营造良好氛围。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社区教育的重要意义,倡导“知识成就未来,学习改变命运”的理念,强化社区居民终身学习意识,引导广大社区居民自觉追求终身学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学习和创新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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